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貧血一般治療
一、治療
發(fā)作時,可按照急性溶血處理。必要時可輸血,但應嚴格掌握輸血指征,輸新鮮血。本癥治療的關鍵在于原發(fā)病的處理。
臨床輸血指征: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攜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虻脱萘恳驯患m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體液或膠體液應用。內(nèi)科血紅蛋白<60g/L或血細胞比容<0.2時可考慮輸注,ICU病人Hb<90~100g/L,Hct<27%~30%可輸注。對嚴重冠心病和肺疾患患者,如出現(xiàn)供氧不足的情況Hct可突破30%。外科血紅蛋白<70g/L,應考慮輸注;血紅蛋白在70~l00g/L之間,根據(jù)患者的貧血程度,心肺代償功能,有無代謝率增高以及年齡等因素決定。
二、預后
原發(fā)病控制后,癥狀可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