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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索拉唑
蘭索拉唑

蘭索拉唑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蘭索拉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80203

生產(chǎn)企業(yè): 汕頭經(jīng)濟特區(qū)鮀濱制藥廠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綜合征(Zollinger-Ellison綜合征)。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蘭索拉唑用藥指導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guī)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yī)囑。 蘭索拉唑腸溶片: 每日一次,一次二片(30mg)。十二指腸潰瘍,需連續(xù)服用4-6周;胃潰瘍、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綜合征,需連續(xù)服用6-8周;或遵照醫(yī)囑。 注射用蘭索拉唑: 1、靜脈滴注:通常成年一次30mg,用0.9%氯化鈉注射液100ml溶解后,一日2次,推薦靜滴時間30分鐘,療程不超過7天。一旦患者可以口服藥物,應改換為蘭索拉唑口服劑型。 2、臨用前將瓶中內(nèi)容物用5ml滅菌注射用水溶解,再用100ml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靜滴滴注,推薦給藥時間不少于30min。 3、使用時注意: (1)本品靜滴使用時應配有1.2μg的過濾器,以便去除輸液過程中可能產(chǎn)生的沉淀物。這些沉淀物有可能引起小血管栓塞而產(chǎn)生嚴重后果。 (2)在噴出性或涌出性大量出血、血管暴露等危險性大的情況下,應先采用內(nèi)窺鏡下止血措施。 (3)本品僅用于靜脈滴注。溶解后應盡快應用,勿保存。避免與0.9%氯化鈉注射液以外的液體和其它藥物混合靜滴。 (4)經(jīng)本品治療的前3日內(nèi)達到止血效果的,應改用口服用藥,不可無限制靜脈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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