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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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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藥 醫(yī)保甲類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氟康唑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70299

生產(chǎn)企業(yè):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念珠菌?。?用于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fā)生。 隱球菌?。?用于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霉素B聯(lián)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于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制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氟康唑片注意事項

1.本品與其他吡咯類藥物可發(fā)生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任何一種吡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于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吡咯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4.治療過程中可發(fā)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zhuǎn)移酶升高,偶可出現(xiàn)肝毒性癥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xiàn)持續(xù)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癥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fā)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6.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xù)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xiàn)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復發(fā)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xxx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復發(fā)。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fā)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shù)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diào)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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