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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托泊替康
鹽酸托泊替康

鹽酸托泊替康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鹽酸托泊替康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277

生產(chǎn)企業(yè): 四川科瑞德凱華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細胞肺癌、一線化療或后續(xù)化療失敗的轉移性卵巢癌。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托泊替康
鹽酸托泊替康
鹽酸昂丹司瓊膠囊
鹽酸昂丹司瓊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托泊替康。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昂丹司瓊。

生產(chǎn)企業(yè)

四川科瑞德凱華制藥有限公司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277

國藥準字H1098018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于小細胞肺癌、一線化療或后續(xù)化療失敗的轉移性卵巢癌。

止吐藥。用于:1. 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2. 預防和治療手術后的惡心嘔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guī)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yī)囑。 1、靜脈滴注: (1)推薦劑量:為1.2mg/m2/日,靜脈滴注30分鐘,持續(xù)5天,21天為一療程,治療中嚴重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患者,在其后的療程中劑量減小0.2mg/m2或與G-GSF同時使用,使用從第6天開始,即在持續(xù)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時后再用G-GSF。 (2)注射液配制:用無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劑量抽取藥液,用0.9%氯化鈉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后靜脈滴注。 (3)特殊人群的劑量: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血漿膽紅素1.5-10mg/dl)患者,血漿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劑量調整。腎功能不全者:對輕微腎功能不全(CLcr40-60ml分鐘)一般不需劑量調整,中度腎功能不全(CLcr20-39ml/分鐘)劑量為0.6mg/m2,沒有足夠資料可證明在嚴重腎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2、口服:口服給藥,與順鉑聯(lián)用。推薦劑量為每日一次,每次按體表面積1.4mg/m2,連續(xù)服用5天,在第5天給予順鉑(75mg/m2)靜脈輸注,每21天為一個療程。 3、可根據(jù)患者耐受性調整本品劑量: (1)治療中出現(xiàn)3級血液學毒性,下一周期劑量可減少25%。如出現(xiàn)4度粒細胞減少合并嚴重感染性發(fā)熱則中止治療。 (2)治療中膽紅素異常者推遲兩周,如仍未恢復則停止用藥。 (3)肝功能轉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時,下一周期劑量減少25%,大于5倍時停止用藥。 (4)治療中出現(xiàn)腎功能毒性1級,下一周期劑量減少25%,如出現(xiàn)2級毒性則中止治療。

1. 對于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化療后4小時、8小時各靜脈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療以后每8~12小時口服恩丹西酮片8mg,連用5天。 2. 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靜脈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時口服恩丹西酮片8mg,連用5天。 3. 對于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首劑須于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以后每8小時口服8mg,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 4. 對于預防手術后的惡心嘔吐:在麻醉前1小時口服片劑8mg,隨后每隔8小時口服片劑8mg兩次。

副作用

1、對喜樹堿類藥物或其任何成份過敏者。 2、嚴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細胞<1500個/mm3者。 3、妊娠、哺乳期婦女。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干、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癥狀氨基轉移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個別患者有癲癇發(fā)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的罕見報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在人類懷孕期間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對動物試驗研究未顯示對胚胎期、胎兒期、妊娠期、圍產(chǎn)期及產(chǎn)后期有直接或間接害處。然而,由于對動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夠預示人的反應,故不推薦人在懷孕期特別是妊娠頭3個月使用本品。實驗顯示,本品可由授乳動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時暫停母乳喂養(yǎng)。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本品用于小細胞肺癌、一線化療或后續(xù)化療失敗的轉移性卵巢癌。

止吐藥。用于:1. 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2. 預防和治療手術后的惡心嘔吐。

藥理作用

1、血液系統(tǒng):有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等反應。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細胞)是本品的劑量限制性毒性,治療期間要監(jiān)測外周血象,在治療中中性粒細胞恢復至>1500個/mm3,血小板恢復到100000個/mm3,血紅蛋白恢復至9.0g/dl方可繼續(xù)使用(必要時可使用G-GSF或輸注成份血)。與其它細胞毒藥物聯(lián)合應用時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統(tǒng):惡心、嘔吐、腹瀉、便秘、腸梗阻、腹痛、口腔炎、厭食。 3、皮膚及附件:脫發(fā)、偶見嚴重的皮炎及搔癢。 4、神經(jīng)肌肉:頭痛、關節(jié)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覺異常。 5、呼吸系統(tǒng):可致呼吸困難。雖然尚不能肯定是否會因此而造成死亡,但應引起醫(yī)生的重視。 6、肝臟:有時出現(xiàn)肝功能異常、轉氨酶升高。 7、全身:乏力、不適、發(fā)熱。 8、局部:靜脈注射時,若藥液漏在血管外可產(chǎn)生局部刺激、紅腫。 9、過敏反應:罕見過敏反應及血管神經(jīng)性水腫。

注意事項

1、本品必須在對癌癥化學治療有經(jīng)驗的專科醫(yī)師的特別觀察下使用,對可能出現(xiàn)的并發(fā)癥必須具有明確的診斷和適當處理的設施與條件。 2、由于可能發(fā)生嚴重骨髓抑制,出現(xiàn)中性粒細胞減少,可導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療期間要監(jiān)測外周血常規(guī),并密切觀察患者有無感染、出血傾向的臨床癥狀,如有異常作減藥、停藥等適當處理。 3、本品是一種細胞毒抗癌藥,打開包裝及注射液的配制應穿隔離衣,戴手套,在垂直層流罩中進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膚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應用水徹底沖洗。 4、注射用鹽酸托泊替康在避光包裝內(nèi),溫度20-25℃時保持穩(wěn)定,由于藥內(nèi)無抗菌成份,故開瓶后須立即使用,稀釋后在20-25℃可保存24小時。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動物試驗提示,本品對胎鼠有較強的致畸作用和生殖毒性作用,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 6、兒童用藥:未見報道。 7、老年用藥:除非腎功能不全,一般不作劑量調整。 8、藥物過量:目前尚不清楚本品過量的解毒方法,過量的主要并發(fā)癥是骨髓抑制。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過敏體質者慎用;3.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4. 心臟病患者慎用;5. 駕駛及操作機械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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