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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霉素軟膏
紅霉素軟膏

紅霉素軟膏

非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紅霉素軟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1246

生產企業(yè): 北京雙吉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膿皰瘡等化膿性皮膚病、小面積燒傷、潰瘍面的感染和尋常痤瘡。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紅霉素軟膏
紅霉素軟膏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紅霉素?;瘜W名稱為5-(4-二甲胺四氫-3-羥基-6-甲基-2-吡喃氧基)-6,11,12,13-四羥基-2,4,6,8,1o,12-六甲基-9-氧代-3-(四氫-5-羥基-4-甲氧基-4,6-二甲基-2-吡喃氧基)十五烷酸-μ-內酯。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企業(yè)

北京雙吉制藥有限公司

北京諾華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1021246

國藥準字H20031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膿皰瘡等化膿性皮膚病、小面積燒傷、潰瘍面的感染和尋常痤瘡。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該藥品適量,涂于患處,一日2次。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干燥患處,然后將本品薄薄撒于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癥狀于用藥后數(shù)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復發(fā),應規(guī)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后無效則要復查診斷結果。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用于膿皰瘡等化膿性皮膚病、小面積燒傷、潰瘍面的感染和尋常痤瘡。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藥理作用

偶見刺激癥狀和過敏反應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4.對該藥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5.該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6.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該藥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xiàn)不良反應癥狀,應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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