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萘普生膠囊
萘普生膠囊

萘普生膠囊

非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萘普生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3346

生產企業(yè): 廣東南國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jié)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萘普生膠囊
萘普生膠囊
洛索洛芬鈉片
洛索洛芬鈉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粒含萘普生為0.125給,輔料為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鈉、硬脂酸鎂。

洛索洛芬鈉。

生產企業(yè)

廣東南國藥業(yè)有限公司

重慶科瑞制藥(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3346

國藥準字H2005227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jié)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

1.下述疾患及癥狀的消炎和鎮(zhèn)痛 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骨性關節(jié)炎、腰痛癥、肩關節(jié)周圍炎、頸肩腕綜合征。 2.手術后,外傷后及拔牙后的鎮(zhèn)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熱和鎮(zhèn)痛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氣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時每6-8小時一次。

口服,不宜空腹服藥。 1、用于適應癥1及2時,成人一次60mg(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綜合征、血管神經性水腫,以及對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熱鎮(zhèn)痛藥過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腸活動性潰瘍患者禁用。

洛索洛芬鈉是一前體藥物,在吸收入血前對胃腸道無刺激,也沒有明顯治療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轉化成活性代謝物才發(fā)揮作用,因此,對胃腸道無明顯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統(tǒng)不適較多見如腹痛、胃部不適、惡心、嘔吐、食欲不振、便秘、燒心等,有時會出現(xiàn)皮疹、瘙癢、水腫、困倦、頭痛、心悸等,偶見休克、急性腎功能不全、腎病綜合癥、間質性肺炎以及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禁忌

兒童用藥:尚未確立早產兒、新生兒、乳兒、幼兒或小兒用藥的安全性,故不推薦兒童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或可能妊娠的婦女,僅在治療的有益性超過危險性時方可給藥(尚未確立妊娠期用藥的安全性)。 2.大鼠的動物試驗有延遲分娩的報告。 3.妊娠晚期大鼠給藥試驗,有收縮胎仔動脈導管的報告。故妊娠晚期婦女禁用本品。 4.大鼠動物試驗有乳汁吸收的報告,故哺乳期婦女應避免用藥。

成分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jié)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

1.下述疾患及癥狀的消炎和鎮(zhèn)痛 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骨性關節(jié)炎、腰痛癥、肩關節(jié)周圍炎、頸肩腕綜合征。 2.手術后,外傷后及拔牙后的鎮(zhèn)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熱和鎮(zhèn)痛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氣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藥理作用

1.可見惡心、嘔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適、頭暈、頭痛、嗜睡、耳鳴、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哮喘、皮膚瘙癢、下肢水腫。2.可見視力模糊或視力障礙、聽力減退、腹瀉、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見胃腸出血、腎損害、過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無力、血象異常、肝功能損害。

洛索洛芬鈉為苯丙酸類非甾體消炎藥,具有較好的鎮(zhèn)痛消炎作用,尤其是鎮(zhèn)痛作用較強,其作用機理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其作用點為環(huán)氧化酮。本品為前體藥物,經消化道吸收后變換成活性代謝物e而發(fā)揮作用。 藥理作用:據(jù)國外文獻報道:1、鎮(zhèn)痛作用(1)在Randall-Selitto法(炎癥足加壓法:大鼠口服)試驗中,洛索洛芬鈉的ED50值為0.1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鎮(zhèn)痛作用強10~20倍。 (2)在大鼠熱炎癥性疼痛法(大鼠口服)試驗中,洛索洛芬鈉的ID50值為0.76mg/kg,鎮(zhèn)痛作用與萘普生相同,比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鎮(zhèn)痛作用強3~5倍。 (3)在大鼠慢性佐劑關節(jié)炎疼痛法(大鼠口服)試驗中,洛索洛芬鈉的ED50值為0.5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鎮(zhèn)痛作用強4~6倍。(4)本品的鎮(zhèn)痛作用部位為末梢,屬外周性的。 2、抗炎癥作用洛索洛芬鈉對角叉菜膠浮腫(大鼠)、佐劑關節(jié)炎(大鼠)等的急性及慢性炎癥,顯示與酮洛芬及萘普生幾乎同等的抗炎癥作用。 3、解熱作用洛索洛芬鈉對酵母引起的發(fā)熱(大鼠),顯示與酮洛芬及萘普生幾乎同等、吲哚美辛的約3倍的解熱作用。 毒理研究:致癌性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4.兒童用量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zhèn)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xiàn)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yī)。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要注意用消炎鎮(zhèn)痛藥治療是對癥治療。 2.慢性疾病,手術后及外傷時應避免同一種藥物長期使用。 3.如長期用藥,要定期進行尿液、血液學及肝、腎功能等臨床檢查,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采取減量、停藥等適量措施。 4.應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癥時,要合用適當?shù)目咕幬?,并仔細觀察,慎重給藥 5.避免與其它消炎鎮(zhèn)痛藥同用。 6.有消化性潰瘍既往史,心、肝、腎功能障礙及既往史,血液學異常及既往史,支氣管喘息、過敏癥既往史及高齡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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