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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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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咀嚼片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布洛芬咀嚼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40018

生產(chǎn)企業(yè): 中美天津史克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緩解中度疼痛,如牙痛、頭痛、偏頭痛、神經(jīng)痛、肌肉痛、關節(jié)痛、痛經(jīng)。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布洛芬咀嚼片
布洛芬咀嚼片
復方氨酚烷胺片
復方氨酚烷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2g。輔料為:甘露醇、微晶纖維素、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鈉、無水檸檬酸、香橙香精、阿斯巴甜、黃色素6號、微粉硅膠、硬脂酸鎂。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片含對乙酰氨基酚250毫克,鹽酸金剛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黃10毫克,咖 啡 因15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2毫克。輔料為:淀粉、糖粉、硬脂酸鎂。

生產(chǎn)企業(yè)

中美天津史克制藥有限公司

修正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40018

國藥準字H2202541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緩解中度疼痛,如牙痛、頭痛、偏頭痛、神經(jīng)痛、肌肉痛、關節(jié)痛、痛經(jīng)。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

適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癥狀。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下咽,成人一次1片,若持續(xù)疼痛或發(fā)熱,可間隔4~6小時重復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1.少數(shù)病人可出現(xiàn)惡心、嘔吐、腹痛、腹瀉、便秘、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潰瘍及出血、轉(zhuǎn)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罕見皮疹、蕁麻疹、瘙癢。極罕見嚴重皮膚過敏反應、剝脫性皮炎、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或大皰性皮膚病如多形性紅斑和表皮壞死松解癥。3.罕見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長期使用時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腫,罕見支氣管痙攣。4.有腸道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和免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極罕見造血障礙(貧血、白細胞減少癥、血小板減少癥、全血細胞減少癥、粒細胞缺乏癥。5.初始癥狀為發(fā)熱、咽喉痛、淺表性口腔潰瘍、流感樣癥狀、重度疲勞、出現(xiàn)原因不明的瘀傷或出血)可肝病。6.極罕見嚴重過敏反應,癥狀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腫,呼吸困難,心動過速,低血壓(過敏反應,血管性水腫或休克)。7.用非甾體抗炎藥治療,有出現(xiàn)水腫、高血壓和心力衰竭的報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布洛芬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復。

禁忌

成分

用于緩解中度疼痛,如牙痛、頭痛、偏頭痛、神經(jīng)痛、肌肉痛、關節(jié)痛、痛經(jīng)。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

適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癥狀。

藥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zhèn)痛、解熱和抗炎的作用。且為緩釋劑型,可使藥物在體內(nèi)逐漸釋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續(xù)12小時止痛。

對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熱鎮(zhèn)痛的作用;金剛烷胺可抗“亞一甲型”流感病毒,抑制病毒繁殖;咖 啡 因為中樞興奮藥,能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解熱鎮(zhèn)痛效果,并能減輕其他藥物所致的嗜睡、頭暈等中樞抑制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過敏藥,能減輕流涕、鼻塞、打噴嚏等癥狀;人工牛黃具有解熱、鎮(zhèn)驚作用。上述諸藥配伍制成復方,可增強解熱、鎮(zhèn)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種癥狀。

注意事項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哮喘患者慎用;3.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與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合用;5. 服用期間如出現(xiàn)胃腸道不適,應及時就醫(yī)。

1.用藥3-7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腦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癲癇病史患者慎用。 5.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7.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yè)、機械作業(yè)及操作精密儀器。 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xiàn)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yī)。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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