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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氣水
藿香正氣水

藿香正氣水

非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藿香正氣水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37020205

生產企業(yè): 山東宏濟堂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或夏傷暑濕所致的感冒,癥見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胃腸型感冒見上述證候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藿香正氣水
藿香正氣水
顛茄磺芐啶片
顛茄磺芐啶片
主要成分

蒼術、陳皮、厚樸(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廣藿香油、紫蘇葉油。輔料為乙醇。

本品為復方制劑,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芐啶20mg、顛茄流浸膏2mg。

生產企業(yè)

山東宏濟堂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哈藥集團制藥六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37020205

國藥準字H2302341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或夏傷暑濕所致的感冒,癥見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胃腸型感冒見上述證候者。

本品用于痢疾桿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腸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時搖勻。

口服。2~5歲:一次1~2片;5~12歲:一次2~4片;一日2次。一個療程為1~5天,繼續(xù)服用需遵醫(yī)囑。

副作用

1.孕婦禁用。 2.對本品及其成分過敏者。 3.風熱感冒,表現(xiàn)為發(fā)熱重,微怕風,出汗,頭脹痛,口干想喝水,或見咽干,咽痛,鼻塞,流黃濃鼻涕,咳嗽,咯黃黏痰等。 4.風寒感冒表現(xiàn)為自覺怕冷重,發(fā)熱輕,無汗,頭身疼痛,或見鼻塞,流清涕等癥狀者。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xiàn)為藥疹,嚴重者可發(fā)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xiàn)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jié)及肌肉疼痛、發(fā)熱等血清病樣反應。偶見過敏性休克。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颊呖杀憩F(xiàn)為咽痛、發(fā)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患者應用磺胺藥后易于發(fā)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由于本品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對膽紅素處理差,故較易發(fā)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fā)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fā)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fā)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可發(fā)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fā)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癥狀輕微。偶有患者發(fā)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fā)生。 9.中樞神經系統(tǒng)毒性反應偶可發(fā)生,表現(xiàn)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視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膚潮紅,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fā)現(xiàn)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嬰兒產生影響。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fā)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兒童用藥:由于本品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系統(tǒng)未發(fā)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fā)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兒童處于生長發(fā)育期,肝腎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老年用藥: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時發(fā)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等皮膚過敏反應及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系統(tǒng)異常,同時應用利尿藥者更易發(fā)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后決定。

成分

本品適用于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或夏傷暑濕所致的感冒,癥見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胃腸型感冒見上述證候者。

本品用于痢疾桿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腸炎等。

藥理作用

1.近年來,應用藿香正氣水出現(xiàn)的過敏反應,應引起重視。 2.有報道服用藿香正氣水致蕁麻疹樣藥疹、上消化道出血、過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飲食宜清淡。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2.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3.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4.吐瀉嚴重者應及時去醫(yī)院就診。 5.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藥后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yè)﹑機械作業(yè)及操作精密儀器。 6.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7.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及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xiàn)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2.肝臟損害。可發(fā)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fā)生急性肝壞死,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應用。 3.腎臟損害??砂l(fā)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間應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以防止此不良反應。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 4.對呋塞米、砜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xiàn)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5、胃與十二指腸潰瘍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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