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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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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處方藥 醫(yī)保乙類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33146

生產(chǎn)企業(yè): 上藥東英(江蘇)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血壓與充血性心力衰竭。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地高辛片
地高辛片
主要成分

培哚普利叔丁胺。

每片含地高辛0.25mg?;瘜W名:3β-[[O-2,6-二脫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O-2 分子式:C41H64O14 分子量:780.95

生產(chǎn)企業(yè)

上藥東英(江蘇)藥業(yè)有限公司

上海上藥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33146

國藥準字H3102067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高血壓與充血性心力衰竭。

1.用于高血壓、瓣膜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于肺源性心臟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癥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用法用量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必須飯前服用,因為食物改變其活性代謝產(chǎn)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原發(fā)性高血壓:1.無水鈉丟失或腎衰(即正常情況下):有效劑量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據(jù)療效,劑量可于三至四周內(nèi)逐漸增至最大劑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鉀利尿劑以進一步降低血壓。其余詳見內(nèi)部說明書。

1.成人常用量,口服: 常用0.125~0.5mg(即1/2片~2片),每日一次,7天可達穩(wěn)態(tài)血藥濃度;若達快速負荷量,可每6~8小時給藥0.25mg(1片),總劑量0.75~1.25mg/日(每日3片~5片):維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每日1次,每次1/2片~2片)。 2.小兒常用量,口服: 本品總量,早產(chǎn)兒0.02~0.03mg/kg;1月以下新生兒,0.03~0.04mg/kg:1月~2歲,0.05~0.06mg/kg;2~5歲,0.03~0.04mg/kg;5~10歲,0.02~0.035mg/kg;10歲或10歲以上,照成人常用量:本品總量分3次或每6~8小時給予。維持量為總量的1/5~1/3,分2次,每12小時1次或每日1次。在小嬰幼兒(尤其早產(chǎn)兒)需仔細滴定劑量和密切監(jiān)測血藥濃度和心電圖。近年通過研究證明,地高辛逐日給予一定劑量,經(jīng)6~7天能在體內(nèi)達到穩(wěn)定的濃度而發(fā)揮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著者,可逐日按5.5g/kg給藥,也能獲得滿意的治療效果,并能減少中毒發(fā)生率。

副作用

臨床副作用: 1.頭痛,疲倦,眩暈,情緒或睡眠紊亂,痛性痙攣 2.體位性或非體位性低血壓(參閱:注意事項) 3.少數(shù)病例皮疹 4.胃痛,厭食,惡心,腹痛,味覺障礙 5.已報道干咳與服用ACE抑制劑有關(guān),其特點為持續(xù)性,但停藥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況,應考慮這種癥狀可能是由藥物引起的。 6.極少見:血管神經(jīng)性水腫(奎根水腫)(參閱:警告) 對實驗室指標的影響: 1.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療后可恢復。這種升高多見于合并腎動脈狹窄、利尿劑治療的高血壓和腎衰患者。 2.在腎小球腎病患者,ACE抑制劑可引起蛋白尿。 3.高血鉀,通常為一過性。 4.已報道貧血(參閱:注意事項)發(fā)生于服用ACE抑制劑治療的特殊病人(腎移植,血液透析)。

1.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納不佳或惡心﹑嘔吐(刺激延髓中樞)﹑下腹痛﹑異常的無力﹑軟弱。 2.少見的反應包括:視力模糊或色視,如黃視﹑綠視﹑腹瀉﹑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反應如精神抑郁或錯亂。 3.罕見的反應包括:嗜睡﹑頭痛及皮疹﹑尋麻疹(過敏反應)。 4.在洋地黃的中毒表現(xiàn)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見者為室性早搏,約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應的23%。其次為房室傳導阻滯,陣發(fā)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動過速,陣發(fā)性房性心動過速伴房室傳導阻滯,室性心動過速﹑竇性停搏﹑心室顫動等。兒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應多見,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見。新生兒可有P-R間期延長。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動物試驗無致畸報道,但是,在幾種物種發(fā)現(xiàn)有胚胎毒性。在臨床試驗中:無流行病學研究。在妊娠最初三個月內(nèi)服用ACE抑制劑的個別妊娠者,未發(fā)現(xiàn)藥物引起先天性畸性;在妊娠的4至9個月里,特別是直到分娩時,服用ACE抑制劑的孕婦,具有腎損害的危險,表現(xiàn)為:降低胎兒腎臟功能并可能伴有羊水過少。新生兒腎衰合并低血壓和高血鉀甚至無尿(可逆或不可逆)。在整個妊娠期間服用ACE抑制劑治療,有少數(shù)顱穹隆畸形報告。因此:藥物引起畸形的危險較低。在治療中意外發(fā)現(xiàn)妊娠的病例,不定要終止妊娠。但應做B超監(jiān)測顱穹隆的發(fā)育。另一方面,在服用ACE抑制劑時發(fā)現(xiàn)懷孕者,必須停止服藥,而且在整個妊娠中不再服用。在妊娠的4-9個月里,禁用培哚普利。哺乳:由于缺乏藥物進入母乳的資料,母乳喂養(yǎng)的母親禁止服用培哚普利。兒童用藥:兒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確定。老年用藥:開始治療之前,應檢查腎功能和血鉀(參閱:用法用量)。起始劑量應根據(jù)血壓變化進行調(diào)整,在有水鈉丟失的病例則更應謹慎,以免引起血壓突然下降。

成分

高血壓與充血性心力衰竭。

1.用于高血壓、瓣膜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于肺源性心臟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癥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禁用;2.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監(jiān)測血壓和腎功能;4.避免與保鉀利尿劑合用;5.過敏者禁用。

1.不宜與酸﹑堿類配伍。 2.慎用: 低鉀血癥;不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高鈣血癥;甲狀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臟病;心肌梗死;心肌炎;腎功能損害。 3.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血壓﹑心率及心律;心電圖;心功能監(jiān)測;電解質(zhì)尤其鉀﹑鈣﹑鎂;腎功能;疑有洋地黃中毒時,應作地高辛血藥濃度測定。過量時,由于蓄積性小,-般于停藥后1~2天中毒表現(xiàn)可以消退。 4.應用時注意監(jiān)測地高辛血藥濃度。 5.應用本品劑量應個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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