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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曲唑片
阿那曲唑片

阿那曲唑片

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進口

通用名稱:阿那曲唑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50021

生產(chǎn)企業(yè): 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

功能主治: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療。對雌激素受體陰性的病人,若其對他莫昔芬呈現(xiàn)陽性的臨床反應,可考慮使用本品。 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 適用于曾接受2到3年他莫昔芬輔助治療的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那曲唑片
阿那曲唑片
注射用亞葉酸鈣
注射用亞葉酸鈣
主要成分

阿那曲唑

亞葉酸鈣

生產(chǎn)企業(yè)

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

悅康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J20150021

國藥準字H2004415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療。對雌激素受體陰性的病人,若其對他莫昔芬呈現(xiàn)陽性的臨床反應,可考慮使用本品。 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 適用于曾接受2到3年他莫昔芬輔助治療的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

主要用作葉酸拮抗劑(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芐啶等)的解毒劑。本品臨床常用于預防甲氨蝶呤過量或大劑量治療后所引起的嚴重毒性作用。當口服葉酸療效不佳時,也用于口炎性腹瀉、營養(yǎng)不良、妊娠期或嬰兒期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但對維生素B12缺乏性貧血并不適用。近年應用亞葉酸鈣作為結腸、直腸癌的輔助治療,與氟尿嘧啶聯(lián)合應用,可延長存活期。

用法用量

成人(包括老年人):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兒童:本藥不推薦兒童服用。腎功能損...

1?高劑量甲氨蝶呤治療后亞葉酸鈣解救療法:根據(jù)甲氨蝶呤的血藥濃度決定亞葉酸鈣的劑量。一般靜脈注射甲氨蝶呤24小時后,給予亞葉酸鈣10mg/m2,每6小時一次,共10次。如有消化道毒性反應出現(xiàn)時,不要鞘內(nèi)注射本品。亞葉酸鈣使用指導劑量:臨床研究實驗室檢查亞葉酸鈣劑量和療程。甲氨蝶呤常規(guī)消除給藥后24小時,血漿甲氨蝶呤水平大約10μmol,48小時后大約1μmol,72小時后低于0.2μmol。60小時內(nèi),肌注或靜脈注射15mg,每6小時一次(在使用甲氨蝶呤24小時后開始,共給藥10次)。甲氨蝶呤晚期延遲消除給藥后72小時,血漿甲氨蝶呤水平大于0.2μmol,并在用藥96小時仍大于0.05μmol。繼續(xù)肌注或靜脈注射15mg,每6小時一次,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0.05μmol。甲氨蝶呤早期延遲消除和/或急性腎損傷血漿甲氨蝶呤水平在給藥后24小時大于等于50μmol,或48小時大于等于5μmol,或使用甲氨蝶呤后,血肌酐在24小時增加10%以上。每3小時靜脈注射150mg,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1μmol,然后每3小時靜脈注射15mg,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0.05μmol。 2?甲氨蝶呤消除不暢或不慎超劑量使用時:當不慎超劑量使用甲氨蝶呤時,應盡可能及時的使用亞葉酸鈣進行急救:排泄延遲時,也應在甲氨蝶呤使用24小時內(nèi)應用亞葉酸鈣。一般每6小時肌注或靜脈注射亞葉酸鈣10mg,直到血中。

副作用

一般的不良反應 *陰道出血現(xiàn)象偶見報告,主要出現(xiàn)在晚期乳腺癌患者從原有的激素療法改為本品治療的前幾周。如有持續(xù)出血現(xiàn)象,應考慮做進一步的評估。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環(huán)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導致骨密度下降,使部份患者骨折的風險增加。在ATAC試驗中出現(xiàn)的不良事件用于安全性評估的輔助治療的中位期,阿那曲唑1mg組和他莫昔芬20mg組分別為59.8個月和59.6個月。下表列出了在各治療組治療期間或治療結束后14天內(nèi)出現(xiàn)的發(fā)生率至少為5%的不良事件。在各治療組治療期間或治療結束后14天內(nèi)出現(xiàn)的發(fā)生率至少為5%的不良事件N=接受治療的患者數(shù)。+一名患者可能有多于一個的不良事件,包括在同一身體系統(tǒng)有多于一個的不良事件十陰道出血未進行進一步診斷下表列出了在ATAC試驗中,治療期間或治療結束后14天內(nèi)患者報告的事先定義的不良事件(無論是否有因果關系)的發(fā)生率。 在68個月的中位隨訪期之后,阿那曲唑組和他莫昔芬組骨折發(fā)生率分別為22/1000患者年和15/1000患者年。阿那曲唑組觀察到的骨折率與相應年齡絕經(jīng)人群中報告的范圍相似。尚無法確定,在ATAC試驗中阿那曲唑組患者觀察到的骨折和骨質疏松發(fā)生率是否反映

禁用于惡性貧血及維生素B12缺乏引盧的巨幼細胞性貧血。

禁忌

成分

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療。對雌激素受體陰性的病人,若其對他莫昔芬呈現(xiàn)陽性的臨床反應,可考慮使用本品。 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 適用于曾接受2到3年他莫昔芬輔助治療的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

主要用作葉酸拮抗劑(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芐啶等)的解毒劑。本品臨床常用于預防甲氨蝶呤過量或大劑量治療后所引起的嚴重毒性作用。當口服葉酸療效不佳時,也用于口炎性腹瀉、營養(yǎng)不良、妊娠期或嬰兒期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但對維生素B12缺乏性貧血并不適用。近年應用亞葉酸鈣作為結腸、直腸癌的輔助治療,與氟尿嘧啶聯(lián)合應用,可延長存活期。

藥理作用

ATC編碼: L02B G03(酶抑制劑)本品為高效,高選擇性非甾體類芳香化酶抑制劑。絕經(jīng)后婦女雌二醇的主要來源為:雄烯二酮在外周組織中的芳香化酶復合物的作用下轉化為雌酮,雌酮隨后轉化為雌二醇。減少循環(huán)中的雌二醇水平證明有利于乳腺癌婦女。高度靈敏的分析試驗顯示,絕經(jīng)后婦女每日服用1mg阿那曲唑可以降低80%以上的雌二醇水平。本品沒有孕激素樣、雄激素樣及雌激素樣活性。在ACTH激發(fā)試驗之前或之后進行測定,本品每日用量達10mg仍不影響皮質醇或醛固酮的分泌。因此服用本品時無需補充皮質激素。如同所有治療決定一樣,乳腺癌婦女及其醫(yī)師應評估治療的相對獲益和風險。當本品與他莫昔芬聯(lián)合使用時,無論激素受體狀態(tài)如何,其療效和安全性與單獨使用他莫昔芬相似。其確切的機制尚不清楚,但不認為是本品降低了抑制雌二醇的程度所引起的。

本品是葉酸還原型的甲?;苌?,系葉酸在體內(nèi)的活化形式(參見葉酸)。甲氨蝶呤等葉酸拮抗劑的作用是與二氫葉酸還原酶結合而阻斷葉酸向四氫葉酸鹽轉化。本品可直接提供葉酸在體內(nèi)的活化形式,具有解救過量的葉酸拮抗物在體內(nèi)的毒性反應,有利于胸腺嘧啶核苷酸、DNA、RNA以至蛋白質合成。本品可限制甲氨蝶呤對正常細胞的損害程度,通過相互間競爭作用,并能逆轉甲氨蝶呤對骨髓和胃腸黏膜反應,但對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經(jīng)毒性則無影響。

注意事項

本品不太可能影響病人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但曾有乏力和嗜睡的報告,在上述癥狀持續(xù)出現(xiàn)于駕車和操作機械時,應特別注意。 尚未在兒童中確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本品不推薦用于兒童。 對于激素狀態(tài)有懷疑的患者,應通過生化檢查的方法確定是否絕經(jīng)(自然絕經(jīng)或人工絕經(jīng))。 對中度到重度肝功能損害病人或重度腎功能損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尚無支持本品安全應用的資料。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環(huán)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導致骨密度下降。目前尚無充足資料表明雙磷酸鹽對由阿那曲唑引起的骨密度下降的作用情況,或作為預防性使用的作用情況。 伴有骨質疏松或潛在的骨質疏松風險的婦女,應當在治療開始以及其后定期的進行正規(guī)的骨密度檢查,如DEXA掃描。應當在適當?shù)臅r間開始骨質疏松的治療或預防,并進行仔細的監(jiān)測。 本品含乳酸。病人有罕見的半乳糖不耐受癥、原發(fā)性腸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遺傳疾病的不應服用本品。在ATAC試驗中,與接受他莫昔芬治療的患者相比,有更多接受阿那曲唑治療的患者報告血清膽固醇升高(阿那曲唑治療組為9%和他莫昔芬治療組為3.5%)。運動員慎用。對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的影響本品不太可

1當患者有下列情況者,本品應謹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療: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腸道梗阻、胸腔滲液或腎功能障礙。有上述情況時,甲氨蝶呤毒性較顯著,且不易從體內(nèi)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劑量要加大。 2接受大劑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應進行下列各種實驗室監(jiān)察:①治療前觀察肌肝廓清試驗;②甲氨蝶呤大劑量后每12~24小時測定血漿或血清甲氨蝶呤濃度,以調整本品劑量和應用時間;當甲氨蝶呤濃度低于5×10-8mol/L時,可以停止實驗室監(jiān)察;③甲氨蝶呤治療前及以后每24小時測定血清肌酐量,用藥后24小時肌酐量大于治療前50%,指示有嚴重腎毒性,要慎重處理;④甲氨蝶呤用藥前和用藥后每6小時應監(jiān)測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時用碳酸氫鈉和水化治療,在注射當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補液量在3000ml/m2)以防腎功能不全;⑤本品不宜與甲氨蝶呤同時用,以免影響后者抗葉酸作用,一次大劑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時再啟用本品,劑量應要求血藥濃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濃度。 3本品可同時與乙胺嘧啶或甲氧芐啶應用以預防后者引起的繼發(fā)性巨幼細胞性貧血。 4本品應避免光線直接照射及熱接觸。過期藥物不得應用。 5本品不宜用于治療維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否則無助于神經(jīng)系統(tǒng)損害的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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