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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2120

生產(chǎn)企業(yè): 唐山紅星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豢诮茄?、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fā)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fā)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二硫化硒洗劑
二硫化硒洗劑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單硬脂酸甘油酯、蜂蠟、輕質(zhì)液狀石蠟、甘油、聚氧乙烯脂肪醇醚、羥苯乙酯、聚山梨酸-80、純化水。

主要成分為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輔料為;二氧化鈦、甘油皂土、檸檬酸洗凈劑、單硬脂酸甘油脂、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磷酸氫二鈉、純化水。

生產(chǎn)企業(yè)

唐山紅星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新亞藥業(yè)高郵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2120

國藥準字H1089005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豢诮茄?、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fā)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fā)感染。

用于去頭屑、頭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癬(汗斑)。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早晚各1次,癥狀消失后(通常需2~5周)應繼續(xù)用藥10天,以防復發(fā)。 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涂擦于患處,一日1次,患甲松動后(約需2~3周)應繼續(xù)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涂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xù)用2周。月經(jīng)期內(nèi)也可用藥。二次復發(fā)后再用仍然有效。

1.治療頭皮屑和頭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頭發(fā)和頭皮。 (2)取5~10克藥液于濕發(fā)及頭皮上,輕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鐘后,用溫水洗凈,必要時可重復一次。 (4)每周2次,一個療程2~4周,必要時可重復1個或2個療程。 2.治療花斑癬。 (1)洗凈患處。 (2)根據(jù)病患面積取適量藥液涂抹(一般10至30克)。 (3)保留10~30分鐘后用溫水洗凈。 (4)每周2次,一個療程2~4周,必要時可重復1個或2個療程。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皮膚有炎癥、糜爛、滲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jiān)護下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豢诮茄?、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fā)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fā)感染。

用于去頭屑、頭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癬(汗斑)。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反應。

具有抗皮脂溢性、抗頭屑、抗細菌和抗真菌及角質(zhì)溶解作用。本品可與過氧化酶一胱氨酸結(jié)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飽和脂及酸過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時可抑制頭皮表皮細胞的生長,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細胞更替減少。本品尚對頭癬的病原菌斷毛癬菌有殺火孢子作用。具有抗皮脂溢性、抗頭屑、抗細菌和抗真菌及角質(zhì)溶解作用。本品可與過氧化酶一胱氨酸結(jié)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飽和脂及酸過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時可抑制頭皮表皮細胞的生長,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細胞更替減少。本品尚對頭癬的病原菌斷毛癬菌有殺火孢子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觸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4.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本品僅供外用,不可內(nèi)服。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皮膚有炎癥、滲出者慎用。 3.在染發(fā)、燙發(fā)后兩天內(nèi)不得使用本品。 4.頭皮用藥后應完全沖洗干凈,以免頭發(fā)脫色。 5.避免接觸眼睛。 6.用前應充分搖勻,如天冷藥液變稠可溫熱后使用。 7.用后應塞緊瓶蓋。 8.不要用金屬器件接觸藥液,以免影響藥效。 9.如經(jīng)2個或3個療程病癥仍未見好轉(zhuǎn)請向醫(yī)師咨詢。 10.外用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止用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jiān)護下使用。 12.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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