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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丁尼(酮洛芬緩釋膠囊)
奧丁尼(酮洛芬緩釋膠囊)

奧丁尼(酮洛芬緩釋膠囊)

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奧丁尼(酮洛芬緩釋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0556

生產(chǎn)企業(yè): 北大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種關節(jié)炎:類風濕關節(jié)炎、骨關節(jié)炎、強直性脊椎炎、痛風等的關節(jié)痛、腫以及各種疼痛,如痛經(jīng)、牙痛、手術后痛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奧丁尼(酮洛芬緩釋膠囊)
奧丁尼(酮洛芬緩釋膠囊)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酮洛芬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黃5mg。

生產(chǎn)企業(yè)

北大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馬王堆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556

國藥準字H4302183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于各種關節(jié)炎:類風濕關節(jié)炎、骨關節(jié)炎、強直性脊椎炎、痛風等的關節(jié)痛、腫以及各種疼痛,如痛經(jīng)、牙痛、手術后痛等。

用于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用于各種關節(jié)炎:類風濕關節(jié)炎、骨關節(jié)炎、強直性脊椎炎、痛風等的關節(jié)痛、腫以及各種疼痛,如痛經(jīng)、牙痛、手術后痛等。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有過敏者禁用。 2.有活動性消化性潰瘍者禁用。

1.本品最嚴重不良反應為高劑量時可引起癲病發(fā)作和周圍神經(jīng)病變,后者主要表現(xiàn)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期用藥時可產(chǎn)生持續(xù)性周圍神經(jīng)病變。 2. 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有: (1) 胃腸道反應, 如惡心、食欲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 味覺改變、口干、口腔金屬味等。 (2)可逆性粒細胞減少。 (3)過敏反應,皮疹、蕁麻疹、瘙癢等。 (4)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癥狀,如頭痛、眩暈、暈厥、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diào)和精神錯亂等。 (5)其他有發(fā)熱、陰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難、尿液顏色發(fā)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后自行恢復。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各種關節(jié)炎:類風濕關節(jié)炎、骨關節(jié)炎、強直性脊椎炎、痛風等的關節(jié)痛、腫以及各種疼痛,如痛經(jīng)、牙痛、手術后痛等。

用于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藥理作用

1.以胃腸道反應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適、脹氣、惡心、嘔吐、腹瀉、便秘等,嚴重者出現(xiàn)胃潰瘍、出血甚至穿孔。 2.其次有水潴留(體重增加快、尿量減少、面部水腫等)。過敏性皮炎、口腔炎、耳鳴、精神抑郁、頭暈、嗜睡、視力模糊等亦可出現(xiàn)。 3.其他如心律不齊、血壓升高、心悸、幻覺、偏頭痛、聽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膚瘙癢、剝脫性皮炎、鼻衄、肝酶上升、間質性腎炎、腎功能下降、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等。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本品可有交叉過敏反應。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氣管痙攣。 2.有下列情況者應慎用: (1)哮喘,用藥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壓,用藥后可致水潴留、水腫。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礙及血小板功能異常),用藥后出血時間延長,出血傾向加重。 (4)有消化性潰瘍病史者,應用本品時易出現(xiàn)胃腸道副作用,包括產(chǎn)生新的潰瘍。 (5)腎功能不全者用藥后腎功能不良反應增多,甚至導致腎功能衰竭。 (6)本品用于肝硬變患者尤應慎重,因血中游離的藥物濃度可升高,必要時可用最小有效量,并應密切監(jiān)測。 3.本品治療關節(jié)炎,用藥幾天至1周見效,達最大療效需連續(xù)用藥2~3周。 4.腎功能低下者用量應減少33%~50%。 5.為了減少對胃腸道刺激,可與食物同服或飯后服用。對急需止痛患者,可于進食前30分鐘或進食后2小時服藥。 6.長期用藥時應定期隨診,檢查血象及肝、腎功能。一旦出現(xiàn)胃腸道出血、肝腎功能損害、視力障礙、精神異常、血象異常及過敏反應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藥、就診。 7.診斷的干擾: (1)由于本品對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時間延長3~4秒。 (2)本品可使血鈉濃度降低,血紅蛋白及紅細胞壓積降低。 (3)本品可致血清堿性磷酸酶、乳酸脫氫酶及轉氨酶升高。 (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謝產(chǎn)物的干擾,可影響尿17一羥皮質類固醇(17一OHCS)的測定結果。

1、致癌、致突變作用:動物試驗或體外測定發(fā)現(xiàn)本品具致癌、致突變作用,但人體中尚未證實。 2、使用中發(fā)生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3、本品可干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 4、用藥期間不應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nèi)乙醛蓄積,干擾酒精的氧化過程,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xiàn)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面部潮紅等。 5、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減慢,藥物及其代謝物易在體內(nèi)蓄積,應減量使用,并作血藥濃度監(jiān)測。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續(xù)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減壓者,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血液透析時,本品及代謝物迅速被清除,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念珠菌感染者應用本品,其癥狀會加重,需同時給抗真菌治療 8、厭氧菌感染合井腎功能衰竭患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9、治療陰道滴蟲病時,需同時治療其性伴侶。 10、重復一個療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shù)。 11、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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