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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栓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4209

生產企業(yè): 重慶植恩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局部治療念珠菌性外陰陰道病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雙重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注射用尿促卵泡素
注射用尿促卵泡素
主要成分

硝酸咪康唑

本品為尿促卵泡素加適宜的賦形劑經冷凍干燥制得的無菌制劑。輔料為甘露醇、右旋糖酐、磷酸氫二鈉、磷酸二氫鈉。

生產企業(yè)

重慶植恩藥業(yè)有限公司

麗珠集團麗珠制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4209

國藥準字H2005213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局部治療念珠菌性外陰陰道病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雙重感染。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綜合征)且對枸櫞酸克羅米芬治療無效者。2.用于輔助生殖技術超促排卵者。

用法用量

陰道給藥,洗凈后將栓劑置于陰道深處。每晚1次,一次1枚。連續(xù)7天為一療程。也可采用三日療法:第一日晚1枚,隨后三日早晚各1枚。即使癥狀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療療程,在月經期應持續(xù)使用。

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將粉末溶于氯化鈉注射液中,為避免注射容量過大,可將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劑中。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綜合征)且對枸櫞酸克羅米芬治療無效者。 本品的治療目的是產生單個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釋放。 本品可在一個療程內每日注射,在有月經的患者,治療應在月經周期的頭七天內開始。 應根據患者的反應來調節(jié)治療方案。通常的治療方案開始是每天注射FSH達75~150單位,如果必要的話,間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減少75單位,以獲得適度的(而非過度)的反應,如果4周后治療反應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療就應停止。 如果反應適度,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24~48小時,應單次肌注劑量10,000單位的HCG,并建議患者在應用HCG的當天或第二天過性生活。 如果反應過度,就應停止治療并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應用較前一周期劑量為低的治療方案。 2、用于輔助生育技術超促排卵者。 超排卵女性的治療方案包括在月經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開始每日應用150~225單位的本品,根據患者的反應調整劑量(每日最大劑量不超過450單位),繼續(xù)治療,直到獲得足夠的卵泡發(fā)育。 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的24~48小時,單次注射劑量10,000單位的HCG以誘導卵泡的最終成熟。 現在已廣泛應用GnRH激動劑的降調節(jié)(Down-regulation)來抑制內源性的LH峰并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藥方案中,一般在激動劑治療近兩周后,開始應用本品,繼續(xù)應用這兩種藥物,直到獲得足夠的卵泡發(fā)育。 舉例說明,在頭七天可肌注225單位的本品,根據卵巢的治療反應調節(jié)此后的劑量。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妊娠期頭3個月禁用。避免接觸眼睛,并切忌口服。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對本品以及任一成分過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婦女。 3.卵巢、乳腺、子宮、下丘腦或垂體腫瘤。 4.尚未診斷明確的陰道出血。 5.原發(fā)性卵巢功能衰竭。 6.與多囊卵巢無關的卵巢囊腫或卵巢增大。 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 8.子宮纖維瘤不宜妊娠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與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局部治療念珠菌性外陰陰道病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雙重感染。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綜合征)且對枸櫞酸克羅米芬治療無效者。2.用于輔助生殖技術超促排卵者。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反應,多數較輕微。常見的不良反應是局部刺激、瘙癢和灼熱感,尤其在治療開始時。盆腔痙攣、蕁麻疹、皮膚丘疹也有發(fā)生。

尿促卵泡素是從絕經期婦女尿中提取純化而來,其活性成分是FSH,FSH具有促進卵泡募集與發(fā)育的作用。對于非原發(fā)性卵巢功能衰竭的婦女,尿促卵泡素能刺激卵巢卵泡發(fā)育。在缺少內源性LH峰的情況下,當監(jiān)測結果顯示卵泡已充分發(fā)育時,注射本品后應注射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促進卵泡充分發(fā)育成熟和排卵。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3、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wèi)生,防止重復感染,避免房事。4、給藥時應洗凈雙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確認夫婦不育的診斷,并推定是否為適應癥。 2.堅持應用所推薦的治療劑量,并監(jiān)測治療方案以減少卵巢過度刺激癥的發(fā)生,在臨床驗證中,嚴重的卵巢過度刺激癥的發(fā)生率低于1%。 3.應用本品治療過度的卵巢反應一般不誘發(fā)明顯的不良反應,除非使用HCG來誘導排卵或已發(fā)生妊娠。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通常發(fā)生在應用HCG治療或排卵后1~2周。 4.如果出現骨盆疼痛、腹脹等癥狀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測定或超聲檢查提示過度的雌激素反應,應中止本品的治療,并不再接用HCG治療,同時避免性交以防止發(fā)生卵巢的過度刺激。 5.可能出現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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