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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必捷(克拉霉素干混懸劑)
泰必捷(克拉霉素干混懸劑)

泰必捷(克拉霉素干混懸劑)

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泰必捷(克拉霉素干混懸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365

生產(chǎn)企業(yè): 雅柏藥業(yè)(中國)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體炎﹑咽炎﹑鼻竇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fā)作和肺炎。3. 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5. 也用于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lián)合用于鳥分枝桿菌感染﹑幽門螺桿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泰必捷(克拉霉素干混懸劑)
泰必捷(克拉霉素干混懸劑)
碘甘油
碘甘油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拉霉素。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輔料為:碘化鉀、甘油、純化水。

生產(chǎn)企業(yè)

雅柏藥業(yè)(中國)有限公司

上海運佳黃浦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20365

國藥準字H3102130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體炎﹑咽炎﹑鼻竇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fā)作和肺炎。3. 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5. 也用于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lián)合用于鳥分枝桿菌感染﹑幽門螺桿菌感染的治療。

用于口腔黏膜潰瘍、牙齦炎及冠周炎。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1.成人(1)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時1次。(2)重癥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根據(jù)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xù)服用6~14日。2.兒童6個月以上的兒童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或按以下方法給藥:(1)體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時1次。(2)體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時1次。(3)體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時1次。(4)體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時1次。根據(jù)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xù)服用5~10日。

外用,用棉簽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處,一日2-4次。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大環(huán)內(nèi)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哺乳婦女期禁用。3.嚴重肝功能損害者﹑水電解質(zhì)紊亂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療者禁用。4.某些心臟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動過緩﹑Q-T間期延長﹑缺血性心臟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偶見過敏反應。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體炎﹑咽炎﹑鼻竇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fā)作和肺炎。3. 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5. 也用于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lián)合用于鳥分枝桿菌感染﹑幽門螺桿菌感染的治療。

用于口腔黏膜潰瘍、牙齦炎及冠周炎。

藥理作用

1.主要有口腔異味(3%),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2%~3%),頭痛(2%),血清氨基轉(zhuǎn)移酶短暫升高。2.可能發(fā)生過敏反應,輕者為藥疹﹑蕁麻疹,重者為過敏及Stevens-Johnson癥。3.偶見肝毒性﹑艱難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腸炎。4.曾有發(fā)生短暫性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副作用的報告,包括焦慮﹑頭昏﹑失眠﹑幻覺﹑惡夢或意識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藥物的關(guān)系仍不清楚。

本品為消毒防腐劑,其作用機制是使菌體蛋白質(zhì)變性、死亡,對細菌、真菌、病毒均有殺滅作用。

注意事項

1.肝功能損害,中度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慎用。2.腎功能嚴重損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鐘)者,須作劑量調(diào)整。常用量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癥感染者首劑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與紅霉素及其他大環(huán)內(nèi)酯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和交叉耐藥性。4.與別的抗生素一樣,可能會出現(xiàn)真菌或耐藥細菌導致的嚴重感染,此時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時采用適當?shù)闹委煛?.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與食物或牛奶同服,與食物同服不影響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1.新生兒慎用。 2.本品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誤服中毒,應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湯灌胃,并送醫(yī)院救治。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4.如果連續(xù)使用5日無效,應咨詢醫(yī)師。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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