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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堿緩釋片
茶堿緩釋片

茶堿緩釋片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茶堿緩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3020832

生產(chǎn)企業(yè): 湖南紳泰春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緩解和(或)預防成人和12歲以上小兒的支氣管哮喘癥狀和伴有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的可逆性支氣管痙攣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茶堿緩釋片
茶堿緩釋片
維C銀翹片
維C銀翹片
主要成分

茶堿。

金銀花、連翹、荊芥、淡豆豉、淡竹葉、牛蒡子、蘆根、桔梗、甘草、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維生素C、薄荷素油。輔料為淀粉、微晶纖維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鎂、倍他環(huán)糊精、乳糖、麥芽糊精、薄膜包衣預混劑。

生產(chǎn)企業(yè)

湖南紳泰春藥業(yè)有限公司

國藥集團德眾(佛山)藥業(yè)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3020832

國藥準字Z200131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緩解和(或)預防成人和12歲以上小兒的支氣管哮喘癥狀和伴有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的可逆性支氣管痙攣

疏風解表,清熱解毒。用于外感風熱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癥見發(fā)熱、頭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不可咀嚼或壓碎,只能沿劃痕掰開本品。 用藥劑量必須個體化,按患者癥狀和肺功能加以調整。對病情穩(wěn)定的或非急性哮喘狀態(tài)的病人,起始劑量為0.4g,一天1次,晚間用100ml開水送服。根據(jù)療效、血藥濃度及病人對藥物耐受情況調整劑量,可以每隔3天增加0.2g,最大劑量每日不超過0.9g,分二次使用。 如果不能測量血藥濃度,但臨床反應滿意,則應保持每日總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的患者,活動性消化潰瘍和未經(jīng)控制的驚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成分

用于緩解和(或)預防成人和12歲以上小兒的支氣管哮喘癥狀和伴有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的可逆性支氣管痙攣

疏風解表,清熱解毒。用于外感風熱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癥見發(fā)熱、頭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藥理作用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在性質上與咖啡因相似,同時常與血清茶堿濃度超過20μg/ml有關,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按遞減次序排列如下:頭痛、惡心和失眠。較少見的不良反應為消化不良、震顫和頭暈。不良反應的程度多數(shù)是輕至中度,偶見嚴重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1、與其他茶堿緩釋制劑一樣,本品不適用于哮喘發(fā)作狀態(tài)或急性支氣管痙攣發(fā)作的患者。 2、應定期監(jiān)測茶堿血清濃度,以保證最大的療效而不發(fā)生血藥濃度過高的危險。 在合理使用本品推薦量后,很少見血藥濃度超過20μg/ml。但對于茶堿血漿清除率減低的患者,為避免毒性反應,宜減少劑量和進行實驗室監(jiān)測。 腎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齡超過55歲特別是男性和伴發(fā)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續(xù)發(fā)熱患者、使用某些藥物的患者及茶堿清除率減低者,在停用合用藥物后,茶堿血清濃度的維持時間往往顯著延長。 服用本品可發(fā)生心律失常、驚厥甚至死亡等嚴重不良反應。不很嚴重的茶堿中毒癥狀(如惡心和不安)常在開始服藥時發(fā)生,通常是一過性的。在維持用藥時,當血藥濃度超過20μg/ml時,不良反應常持續(xù)存在。血藥濃度監(jiān)測對于預測潛在的危及生命的毒性反應可提供有意義的信息。 許多需用茶堿的患者可因基礎病變而發(fā)生心動過速,從而不能正確評價其與茶堿血清濃度升高之間的相互關系。 3、茶堿制劑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惡化;患者心率和(或)節(jié)律的任何改變均應進行監(jiān)測和研究。 4、低氧血癥、高血壓或者消化道潰瘍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5、雖然茶堿偶可在胃腸道引起局部刺激,但胃腸道癥狀常為中樞性的,同時往往發(fā)生于血藥濃度超過20μg/ml。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不適用于風寒感冒,表現(xiàn)為惡寒明顯,無汗,頭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維生素C。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yè)、機械作業(yè)及操作精密儀器; 5.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xiàn)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并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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