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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非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小兒咳喘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44431

生產企業(yè): 廣西慧寶源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清熱,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主要成分

麻黃、金銀花、苦杏仁、板藍根、石膏、甘草、瓜蔞。輔料為:乙醇、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帕洛諾司瓊。

生產企業(yè)

廣西慧寶源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44431

國藥準字H2015002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宣肺、清熱,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預防中毒致吐化療引起的急性惡心、嘔吐。

用法用量

開水沖服。2歲以內一次1克,3至4歲一次1.5克,5至7歲一次2克,一日3~4次。

成人推薦劑量為:化療前約1小時,單劑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副作用

尚不明確。

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未在妊娠期婦女中進行充分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也沒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婦女使用過帕洛諾司瓊,因此其對母親及胎兒的影響并不清楚,故懷孕期間應慎用本品。帕洛諾司瓊是否通過乳汁分泌尚不明確。鑒于許多藥物均經人體乳汁排泄,對乳兒有潛在的嚴重不良反應,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發(fā)現有潛在致癌作用。因此,應充分考慮使用藥物的必要性,以決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藥。兒童用藥:18歲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經研究確定。老年用藥:在一項口服帕洛諾司瓊的關鍵性研究中,成人癌癥患者的總數中有181名65歲或65歲以上。由于接受0.5mg劑量的帕洛諾司瓊的老年患者的人數不足,因此不能推斷出任何療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結論。一項交叉研究比較中,口服0.75mg劑量帕洛諾司瓊之后,帕洛諾司瓊的系統(tǒng)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試者中,與<65歲的受試者比較,≥65歲的受試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調整劑量。

成分

宣肺、清熱,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預防中毒致吐化療引起的急性惡心、嘔吐。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4.高血壓、心臟病患兒慎用。脾虛易腹瀉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熱,止咳平喘為主,可以在小兒發(fā)熱初起,咳嗽不重的情況下服用,若見高熱痰多,氣促鼻煽者應及時去醫(yī)院就診。6.咳嗽久治不愈,或頻咳伴吐,應去醫(yī)院就診。7.發(fā)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yī)院就診。8.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與酒精同服;4. 可能引起過敏反應,出現過敏癥狀應立即停藥;5. 用藥期間避免駕駛或操作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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