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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昂丹司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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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昂丹司瓊片

鹽酸昂丹司瓊片

處方藥 醫(yī)保甲類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鹽酸昂丹司瓊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60146

生產(chǎn)企業(yè): 福安藥業(yè)集團寧波天衡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吐藥。用于: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預防和治療手術后的惡心嘔吐。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昂丹司瓊片
鹽酸昂丹司瓊片
注射用奈達鉑
注射用奈達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昂丹司瓊。 化學名稱:2,3-二氫-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鹽酸鹽二水合物。

主要成份為奈達鉑。

生產(chǎn)企業(yè)

福安藥業(yè)集團寧波天衡制藥有限公司

齊魯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60146

國藥準字H2005056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止吐藥。用于: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預防和治療手術后的惡心嘔吐。

主要用于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用法用量

1.對于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化療后4小時、8小時各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停止化療以后每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2片),連用5天。2.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2片),連用5天。3.對于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首劑須于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以后每8小時口服8mg(2片),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4.對于預防手術后的惡心嘔吐:在麻醉前1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隨后每隔8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兩次。

臨用前,用生理鹽水溶解后,再稀釋至500ml,靜脈滴注,滴注時間不應少于1小時,滴完后需繼續(xù)點滴輸液1000ml以上。推薦劑量為每次給藥80-100mg/m2,每療程給藥一次,間隔3-4周后方可進行下一療程。

副作用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干、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癥狀轉(zhuǎn)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個別患者有癲癇發(fā)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的罕見報告。

以下患者禁用:1.有明顯骨髓抑制及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2.對其它鉑制劑及右旋糖酐過敏者。3.孕婦、可能妊娠及有嚴重并發(fā)癥的患者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在人類懷孕期間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對動物試驗研究未顯示對胚胎期、胎兒期、妊娠期、圍產(chǎn)期及產(chǎn)后期有直接或間接害處。然而,由于對動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夠預示人的反應,故不推薦人在懷孕期特別是妊娠頭3月使用本品。實驗顯示,本品可由授乳動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時暫停母乳喂養(yǎng)。兒童用藥:尚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動物試驗中觀察到本品有致畸和引起胎兒死亡的作用,因此孕婦及可能妊娠的患者禁用本品。 2.有報道類似藥物順鉑可通過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婦女用藥時應終止授乳。

成分

止吐藥。用于: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預防和治療手術后的惡心嘔吐。

主要用于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藥理作用

奈達鉑為順鉑類似物。本品進入細胞后,甘醇酸脂配基上的醇性氧與鉑之間的鍵斷裂,水與鉑結合,導致離子型物質(zhì)(活性物質(zhì)或水合物)的形成,斷裂的甘醇酸脂配基變得不穩(wěn)定并被釋放,產(chǎn)生多種離子型物質(zhì)并與DNA結合。本品以與順鉑相同的方式與DNA結合,并抑制DNA復制,從而產(chǎn)生抗腫瘤活性。另外,已經(jīng)證實本品在與DNA反應時,所結合的堿基位點與順鉑相同。毒理研究:重復給藥毒性:本品大鼠每周2次共一個月、每天一次連續(xù)1個月,每周一次共6個月及狗每周一次共6周靜脈注射給藥的毒理研究結果顯示,其毒性與順鉑類似,主要毒性靶器官為血液(紅細胞、血小板下降)、腎臟、胰腺。遺傳毒性:本品Ames試驗陽性,體外(人淋巴細胞)及體內(nèi)(小鼠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結果顯示本品可引起染色體畸變率明顯增高。生殖毒性:家兔器官形成期靜脈注射本品劑量為500μg/kg時有致畸性,對胎仔的無影響劑量為250μg/kg。大鼠給藥劑量達540μg/kg時,可引起胎鼠骨化延遲,但對其外形、骨骼系統(tǒng)、發(fā)育等功能無明顯影響。

注意事項

1.對腎臟損害患者,無需調(diào)整劑量、用藥次數(shù)和用藥途徑。 2.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害患者體內(nèi)廓清本品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 3.腹部手術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蓋回腸或胃擴張癥狀。

1.本品應盡可能在具有腫瘤化療經(jīng)驗的醫(yī)師指導下使用,慎重選擇患者,應具有應對緊急情況的處理條件。2.聽力損害、骨髓、肝、腎功能不良、合并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3.本品有較強的骨髓抑制作用,并可能引起肝、腎功能異常。應用本品過程中應定期經(jīng)常檢查血液、肝、腎功能并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況,若發(fā)現(xiàn)異常應停藥并適當處置。對骨髓功能低下及腎功能不全及應用過順鉑者,應適當降低初次給藥劑量;本品長期給藥時,毒副反應有增加的趨勢,并有可能引起延遲性不良反應,應密切觀察。4.注意出血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發(fā)生或加重。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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