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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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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1023508

生產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阿莫西林膠囊
阿莫西林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本品主要成分為阿莫西林。

生產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重慶藥友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1023508

國藥準字H5002050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1.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或糞腸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鏈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腸埃希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 4.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急性支氣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單純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療傷寒、傷寒帶菌者及鉤端螺旋體??;阿莫西林亦可與克拉霉素、蘭索拉唑三聯(lián)用藥根除胃、十二指腸幽門螺桿菌,降低消化道潰瘍復發(fā)率。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時1次,一日劑量不超過4g。小兒一日劑量按體重20~40mg/Kg,每8小時1次;3個月以下嬰兒一日劑量按體重30mg/Kg,每12小時1次。腎功能嚴重損害患者需調整給藥劑量,其中內生肌酐清除率為10~30ml/分鐘的患者每12小時0.25~0.5g;內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鐘的患者每24小時0.25~0.5g.

副作用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出現(xiàn)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頻繁監(jiān)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fā)熱、寒戰(zhàn)、流感癥狀等。神經系統(tǒng)癥狀:眩暈;消化系統(tǒng)癥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統(tǒng)癥狀有肌肉痛、關節(jié)痛;精神系統(tǒng)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系統(tǒng)癥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系統(tǒng)出現(xiàn)脫發(fā)、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xiàn)。

青霉素過敏及青霉素皮膚試驗陽性患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xiàn)),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y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fā)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兒童注意事項: 1.丙磺舒競爭性地減少本品的腎小管分泌,兩者同時應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濃度升高、半衰期延長。2.氯霉素、大環(huán)內酯類、磺胺類和四環(huán)素類藥物在體外干擾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其臨床意義不明。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生殖試驗顯示,10倍于人類劑量的阿莫西林未損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兒。但在人類尚缺乏足夠的對照研究,鑒于動物生殖試驗不能完全預測人體反應,孕婦應僅在確有必要時應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導致嬰兒過敏。 老人注意事項:

成分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1.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或糞腸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鏈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腸埃希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 4.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急性支氣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單純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療傷寒、傷寒帶菌者及鉤端螺旋體??;阿莫西林亦可與克拉霉素、蘭索拉唑三聯(lián)用藥根除胃、十二指腸幽門螺桿菌,降低消化道潰瘍復發(fā)率。

藥理作用

阿莫西林為青霉素類抗生素,對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鏈球菌屬、不產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糞腸球菌等需氧革蘭陽性球菌,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沙門菌屬、流感嗜血桿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蘭陰性菌的不產β內酰胺酶菌株及幽門螺桿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過抑制細菌細胞壁合成而發(fā)揮殺菌作用,可使細菌迅速成為球狀體而溶解、破裂。

注意事項

1、定期進行血常規(guī)(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shù)、血小板計數(shù))、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青霉素類口服藥物偶可引起過敏性休克,尤多見于有青霉素或頭孢菌素過敏史的患者。用藥前必須詳細詢問藥物過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膚試驗。如發(fā)生過敏性休克,應就地搶救,予以保持氣道暢通、吸氧及應用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等治療措施。 2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癥患者應用本品易發(fā)生皮疹,應避免使用。 3療程較長患者應檢查肝、腎功能和血常規(guī)。 4阿莫西林可導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試劑的尿糖試驗出現(xiàn)假陽性。 5下列情況應慎用:(1)有哮喘、枯草熱等過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腎功能嚴重損害時可能須調整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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