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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甲地孕酮膠囊
醋酸甲地孕酮膠囊

醋酸甲地孕酮膠囊

處方 醫(yī)保

通用名稱:醋酸甲地孕酮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1016

生產企業(yè): 南京先河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療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宮內膜癌,對腎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療效。并可改善晚期腫瘤患者的食欲和惡病質。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醋酸甲地孕酮膠囊
醋酸甲地孕酮膠囊
注射用奈達鉑
注射用奈達鉑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為醋酸甲羥孕酮,本品化學名稱為:6-甲基-17a-羥基孕甾-4,6-二烯-3,20-二酮17-醋酸酯。 分子式:C24H32O4 分子量:384.52

主要成份為奈達鉑。

生產企業(yè)

南京先河制藥有限公司

吉林恒金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1016

國藥準字H2005148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主要用于治療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宮內膜癌,對腎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療效。并可改善晚期腫瘤患者的食欲和惡病質。

主要用于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用法用量

本品服用須經(jīng)醫(yī)囑。 子宮內膜癌及腎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達1g。性激素療法至少需要治療8至10周才有反應。 各種癌癥病人惡液質及疼痛的姑息治療:0.5~1g/日。 對各種癌癥化療時保護骨髓作用:0.5~1g/日(由化療前一周至一個療程后一周)。

臨用前,用生理鹽水溶解后,再稀釋至500ml,靜脈滴注,滴注時間不應少于1小時,滴完后需繼續(xù)點滴輸液1000ml以上。推薦劑量為每次給藥80-100mg/m2,每療程給藥一次,間隔3-4周后方可進行下一療程。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對伴有嚴重血栓性靜脈炎、血栓栓塞性疾病、嚴重肝功能損害和因骨轉移產生的高鈣血癥患者禁用。

以下患者禁用:1.有明顯骨髓抑制及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2.對其它鉑制劑及右旋糖酐過敏者。3.孕婦、可能妊娠及有嚴重并發(fā)癥的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由于在妊娠起首四個月內,應用孕酮類藥物對胎兒有潛在性傷害,故不推薦使用本品。 2.本品對新生兒具有潛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動物試驗中觀察到本品有致畸和引起胎兒死亡的作用,因此孕婦及可能妊娠的患者禁用本品。 2.有報道類似藥物順鉑可通過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婦女用藥時應終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項: 1.本品主要經(jīng)腎臟排泄,由于一般老年人腎功能減退,排泄延遲,因此應注意觀察出現(xiàn)骨髓抑制的可能性。 2.建議老年患者初次用藥劑量為80mg/m2。

成分

主要用于治療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宮內膜癌,對腎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療效。并可改善晚期腫瘤患者的食欲和惡病質。

主要用于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藥理作用

本品為半合成孕激素衍生物,對激素依賴性腫瘤有一定抑制作用。其作用機理與甲羥孕酮相同,可能是通過對垂體促性腺激素分泌的影響,控制卵巢濾泡的發(fā)育及生長,從而減少雌激素的產生。作用于雌激素受體,阻止其合成和重新利用,干擾其與雌激素的結合,抑制瘤細胞生長。此外,還可拮抗糖皮質激素受體,干擾類固醇激素受體與細胞生長分化相關的調節(jié)蛋白間的相互作用。

奈達鉑為順鉑類似物。本品進入細胞后,甘醇酸脂配基上的醇性氧與鉑之間的鍵斷裂,水與鉑結合,導致離子型物質(活性物質或水合物)的形成,斷裂的甘醇酸脂配基變得不穩(wěn)定并被釋放,產生多種離子型物質并與DNA結合。本品以與順鉑相同的方式與DNA結合,并抑制DNA復制,從而產生抗腫瘤活性。另外,已經(jīng)證實本品在與DNA反應時,所結合的堿基位點與順鉑相同。毒理研究:重復給藥毒性:本品大鼠每周2次共一個月、每天一次連續(xù)1個月,每周一次共6個月及狗每周一次共6周靜脈注射給藥的毒理研究結果顯示,其毒性與順鉑類似,主要毒性靶器官為血液(紅細胞、血小板下降)、腎臟、胰腺。遺傳毒性:本品Ames試驗陽性,體外(人淋巴細胞)及體內(小鼠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結果顯示本品可引起染色體畸變率明顯增高。生殖毒性:家兔器官形成期靜脈注射本品劑量為500μg/kg時有致畸性,對胎仔的無影響劑量為250μg/kg。大鼠給藥劑量達540μg/kg時,可引起胎鼠骨化延遲,但對其外形、骨骼系統(tǒng)、發(fā)育等功能無明顯影響。

注意事項

對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應進行常規(guī)的密切監(jiān)測,對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壓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張用于乳腺癌的術后輔助治療。禁用于妊娠診斷試驗。

1.本品應盡可能在具有腫瘤化療經(jīng)驗的醫(yī)師指導下使用,慎重選擇患者,應具有應對緊急情況的處理條件。2.聽力損害、骨髓、肝、腎功能不良、合并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3.本品有較強的骨髓抑制作用,并可能引起肝、腎功能異常。應用本品過程中應定期經(jīng)常檢查血液、肝、腎功能并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況,若發(fā)現(xiàn)異常應停藥并適當處置。對骨髓功能低下及腎功能不全及應用過順鉑者,應適當降低初次給藥劑量;本品長期給藥時,毒副反應有增加的趨勢,并有可能引起延遲性不良反應,應密切觀察。4.注意出血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發(fā)生或加重。5.本品主要由腎臟排泄,應用本品過程中須確保充分的尿量以減少尿中藥物對腎小管的毒性損傷。必要時適當輸液及使用甘露醇、速尿等利尿劑。由于有報道應用速尿等利尿劑時,會加重腎功能障礙,聽覺障礙,所以應進行輸液等以補充水分。另外,飲水困難或伴有惡心、嘔心、食欲不振、腹瀉等的患者應特別注意。6.對惡心、嘔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不良反應應注意觀察,并進行適當?shù)奶幚怼?.合用其它抗惡性腫瘤藥物(氮芥類、代謝拮抗類、生物堿、抗生素等)及放療可能使骨髓抑制加重。8.育齡患者應考慮本品對性腺的影響。9.本品只作靜脈滴注,應避免漏于血管外。10.本品配制時,不可與其它抗腫瘤藥混合滴注,也不宜使用氨基酸輸液、pH5以下的酸性輸液(如電解質補液、5%葡萄糖輸液或葡萄糖氯化鈉輸液等)。11.本品忌與含鋁器皿接觸。本品在存放及滴注時應避免直接日光照射。12.本品在國外的臨床試驗中(共632例),突然死亡2例及因阿-斯綜合癥(Adams-StokesSyndrome,心臟傳導阻滯引起的腦缺氧綜合癥)死亡1例。突然死亡的1例患者死于因高血壓而引起心功能不全;另1例患者死于既往心肌梗塞所引起的冠脈梗塞,或者由于腦部轉移引起的出血。阿-斯綜合癥發(fā)作的1例,給藥前可見心電圖ST段降低,懷疑由于應用本品而引起的食欲不振、貧血是此次發(fā)作的誘因,但進行尸檢沒有異常發(fā)現(xiàn),不能表明本品與此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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