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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對甲氧嘧啶片
磺胺對甲氧嘧啶片

磺胺對甲氧嘧啶片

處方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磺胺對甲氧嘧啶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1022737

生產(chǎn)企業(yè): 成都第一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慢性支氣管炎、腸道感染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磺胺對甲氧嘧啶片
磺胺對甲氧嘧啶片
維C銀翹片
維C銀翹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磺胺對甲氧嘧啶,其化學名稱為:N-(5-甲氧基-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其分子式:C11H12N4O3S,分子量:280.31。

金銀花、連翹、荊芥、淡豆豉、淡竹葉、牛蒡子、蘆根、桔梗、甘草、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維生素C、薄荷素油。輔料為淀粉、微晶纖維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鎂、倍他環(huán)糊精、乳糖、麥芽糊精、薄膜包衣預混劑。

生產(chǎn)企業(yè)

成都第一藥業(yè)有限公司

國藥集團德眾(佛山)藥業(yè)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1022737

國藥準字Z200131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慢性支氣管炎、腸道感染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疏風解表,清熱解毒。用于外感風熱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癥見發(fā)熱、頭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首次1g,以后一次0.5g,一日1次。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葉酸的代謝,加重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所以該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 4小于2個月的嬰兒禁用本品。 5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本品。

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慢性支氣管炎、腸道感染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疏風解表,清熱解毒。用于外感風熱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癥見發(fā)熱、頭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藥理作用

本品屬長效磺胺藥,其對非產(chǎn)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沙門菌屬、志賀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淋病奈瑟菌、腦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桿菌具有抗菌作用。但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增高,尤其是鏈球菌屬、奈瑟菌屬以及腸桿菌科細菌。本品的抗菌作用機制為在結(jié)構(gòu)上類似對氨基苯甲酸(PABA),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于細菌體內(nèi)的二氫葉酸合成酶,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葉酸,減少具有代謝活性的四氫葉酸的量,而后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酸和脫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質(zhì),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xiàn)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2.肝臟損害??砂l(fā)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fā)生急性肝壞死。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藥的全身應用。 3.腎臟損害??砂l(fā)生結(jié)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宜同服碳酸氫鈉并多飲水.以防止此不良反應。治療中至少每周檢查尿常規(guī)2~3次,如發(fā)現(xiàn)結(jié)晶尿或血尿時給予碳酸氫鈉及飲用大量水,直至結(jié)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 4.對呋塞米、砜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xiàn)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5.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血卟啉癥、葉酸缺乏性血液系統(tǒng)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6.用藥期間須注意:1.周圍血象檢查,對療程長、服用劑量大、老年、營養(yǎng)不良及服用抗癲癇藥的患者尤為重要。2.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guī)一次)以發(fā)現(xiàn)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fā)生的結(jié)晶尿。3.肝、腎功能檢查。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不適用于風寒感冒,表現(xiàn)為惡寒明顯,無汗,頭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維生素C。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yè)、機械作業(yè)及操作精密儀器; 5.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xiàn)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并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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