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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尖杉酯堿
高三尖杉酯堿

高三尖杉酯堿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高三尖杉酯堿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61020826

生產(chǎn)企業(yè): 泰華天然生物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誘導緩解期及繼續(xù)治療階段,尤其對急性早幼粒細胞性白血病、急性單核細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療效更佳,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紅細胞增多癥等亦有一定療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高三尖杉酯堿
高三尖杉酯堿
奧美拉唑腸溶片
奧美拉唑腸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高三尖杉酯堿。

本品主要成份為奧美拉唑。

生產(chǎn)企業(yè)

泰華天然生物制藥有限公司

浙江華立南湖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61020826

國藥準字H1999016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誘導緩解期及繼續(xù)治療階段,尤其對急性早幼粒細胞性白血病、急性單核細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療效更佳,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紅細胞增多癥等亦有一定療效。

適用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應激性潰瘍、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綜合征(胃泌素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guī)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yī)囑。 高三尖杉酯堿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1-4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緩慢滴入3小時以上,以4-6日為一療程,間歇1-2周再重復用藥。 2、小兒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按體重0.05-0.1mg/kg,以4-6日為一療程。 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1-4mg,緩慢滴入3小時以上,如血紅細胞無急驟下降,可連續(xù)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靜脈滴入,以4-6日為一療程,間歇1-2周再重復用藥。 2、小兒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按體重0.08-0.1mg/kg,以40-60日為一療程;或間歇給藥,每日按體重0.1-0.15mg/kg,以5-10日為一療程,停藥1-2周再重復用藥。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潰瘍:一次20mg(一次1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潰瘍療程通常為4~8周,十二指腸潰瘍療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療程通常為4~8周。 (3)卓-艾綜合征:一次60mg(一次3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總劑量可根據(jù)病情調(diào)整為20~120mg(1~6片),若一日總劑量需超過80mg(4片)時,應分為兩次服用。

副作用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2、嚴重或頻發(fā)的心律失常及器質(zhì)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見不良反應是腹瀉、頭痛、惡心、腹痛、胃腸脹氣及便秘,偶見血清氨基轉(zhuǎn)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暈、嗜睡、失眠等,這些不良反應通常是輕微的,可自動消失,與劑量無關。長期治療未見嚴重的不良反應,但在有些病例中可發(fā)生胃粘膜細胞增生和萎縮性胃炎。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雖然動物實驗表明,本品無胎兒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對孕婦一般不用,對哺乳期婦女也應慎用。兒童用藥:尚無兒童用藥經(jīng)驗,嬰幼兒禁用。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誘導緩解期及繼續(xù)治療階段,尤其對急性早幼粒細胞性白血病、急性單核細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療效更佳,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紅細胞增多癥等亦有一定療效。

適用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應激性潰瘍、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綜合征(胃泌素瘤)。

藥理作用

1、骨髓抑制:本品對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細胞均有抑制作用。對粒細胞系列的抑制較重,紅細胞系列次之,對巨核細胞系列的抑制較輕。 2、消化系統(tǒng):常見的癥狀為厭食、惡心、嘔吐,少數(shù)患者可產(chǎn)生肝功能損害。 3、低血壓:文獻報告當高三尖杉酯堿每次劑量>3.0mg/m2時,部分患者于給藥后4小時左右會出現(xiàn)血壓降低的現(xiàn)象。 4、心臟毒性:較常見的心臟毒性有竇性心動過速、房性或室性期外收縮,及心電圖出現(xiàn)S-T段變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現(xiàn)。極少數(shù)患者可出現(xiàn)奔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傳導阻滯及束支傳導阻滯、心房顫動等。 5、個別病人可產(chǎn)生脫發(fā)、皮疹。偶見一例疑為嚴重過敏性休克的個案報道。

注意事項

1、當本品作為治療急性白血病聯(lián)合化療方案組成藥物時,其具體劑量及療程必須參考有關規(guī)定。 2、本品適用于血液中白細胞不斷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從小劑量開始。 3、使用本品及聯(lián)合化療方案時應適當增加患者的液體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腎病的發(fā)生。 4、對已合并播散性血管內(nèi)凝血(DIC)的患者,在處理DIC的同時,仍可考慮小劑量選用本品。 5、對診斷的干擾:白血病時有大量白血病細胞破壞,采用本品時破壞會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濃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红o脈滴注速度過快或長期持續(xù)或重復給藥時,會產(chǎn)生各種心臟毒性。故使用本品時,靜脈滴注速度宜慢,對原有心律失常及各類器質(zhì)性心血管疾病患者,應慎用本品;對嚴重或頓發(fā)的心律失常及器質(zhì)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則不宜選用本品。 7、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功能顯著抑制或血象呈嚴重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肝功能或腎功能損害;有痛風或尿酸鹽腎結石病史患者。 8、用藥期間應定期隨訪檢查下列各項: (1)周圍血象,每周應隨訪白細胞計數(shù)及分類、血小板、血紅蛋白量1-2次,如血細胞在短期內(nèi)有急驟下降現(xiàn)象者,則應每周觀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鐘膽紅素、總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ALT(SGPT)]等; (3)心臟體征及心電圖檢查。

(1)治療胃潰瘍時,應首先排除潰瘍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療可減輕其癥狀,從而延誤治療。 (2)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為腸溶片,服用時請注意不要嚼碎,以防止藥物顆粒過早在胃內(nèi)釋放而影響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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