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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爾新
(青霉素V鉀顆粒)
力特爾新
(青霉素V鉀顆粒)

力特爾新 (青霉素V鉀顆粒)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力特爾新 (青霉素V鉀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726

生產(chǎn)企業(yè): 成都力思特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輕、中度感染,包括鏈球菌所致的扁桃體炎、咽喉炎、猩紅熱、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竇炎;以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體感染和作為風濕熱復發(fā)和感染性心內(nèi)膜炎的預防用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力特爾新
(青霉素V鉀顆粒)
力特爾新 (青霉素V鉀顆粒)
消炎利膽片
消炎利膽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青霉素V鉀。

穿心蓮、溪黃草、苦木。

生產(chǎn)企業(yè)

成都力思特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萬年青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726

國藥準字Z4402315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輕、中度感染,包括鏈球菌所致的扁桃體炎、咽喉炎、猩紅熱、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竇炎;以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體感染和作為風濕熱復發(fā)和感染性心內(nèi)膜炎的預防用藥。

清熱,祛濕,利膽。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 (1)鏈球菌感染:一次125-250mg(1-2包),一日3-4次,療程10天。 (2)肺炎球菌感染:每次250-500mg(2-4包),一日4次。療程至熱退后至少2天。 (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體感染(奮森咽峽炎):一次250-500mg(2-4包),一日3-4次。 (4)預防風濕熱復發(fā):一次250mg(2包),一日2次。 (5)預防心內(nèi)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術前1小時口服2g(16包),6小時后再加服1g(8包)(27kg以下兒童劑量減半)。 2、小兒:按體重,一次2.5mg-9.3mg/kg,一日6次,或一次3.75-14mg/kg,一日4次;或5-18.7mg/kg,一日3次??诜?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青霉素皮試陽性反應者、對本品及其他青霉素類藥物過敏者及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癥患者禁用。

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皮疹、頭暈、頭痛、乏力、過敏樣反應、過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難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輕、中度感染,包括鏈球菌所致的扁桃體炎、咽喉炎、猩紅熱、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竇炎;以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體感染和作為風濕熱復發(fā)和感染性心內(nèi)膜炎的預防用藥。

清熱,祛濕,利膽。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1、常見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及黑毛舌。 2、過敏反應:皮疹(尤其易發(fā)生于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癥者)、蕁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樣反應、喉水腫、藥物熱和嗜酸粒細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長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陰性桿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見溶血性貧血、血清氨基轉(zhuǎn)移酶一過性升高、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神經(jīng)毒性和腎毒性等。

注意事項

1、患者每次開始服用本品前,必須先進行青霉素皮試。 2、對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者及有哮喘、濕疹、枯草熱、蕁麻疹等過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與其他青霉素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性。若有過敏反應產(chǎn)生,則應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應措施。 4、腎功能減退者應根據(jù)血漿肌酐清除率調(diào)整劑量或用藥間期。 5、治療鏈球菌感染時療程需10日,治療結(jié)束后宜做細菌培養(yǎng),以確定鏈球菌是否已清除。 6、對懷疑為伴梅毒損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應進行暗視野檢查,并至少在4個月內(nèi),每月接受血清試驗一次。 7、長期或大劑量服用本品者,應定期檢查肝、腎、造血系統(tǒng)功能和檢測血清鉀或鈉。 8、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 (1)硫酸銅法尿糖試驗可呈假陽性,但葡聚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或門冬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測定值升高。 9、本品可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nèi),故孕婦慎用。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嬰兒致敏并引起腹瀉、皮疹、念球菌屬感染等,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用藥期間暫停哺乳。 10、老年患者應根據(jù)腎功能情況調(diào)整用藥劑量或用藥間期。

1.非肝膽濕熱癥患者,如脾胃虛寒證等不宜使用。 2.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應定期監(jiān)測肝腎功能。 4.合并膽道梗阻時不宜使用。 5.使用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如發(fā)熱,黃疸、上腹痛等癥加重時應及時請外科診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療程建議不超過2周。 8.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食油膩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婦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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