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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正金軟膏
紅色正金軟膏

紅色正金軟膏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紅色正金軟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4023463

生產(chǎn)企業(yè): 廣州白云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濟公制藥廠

功能主治:有驅風、興奮、局部止癢、止痛等作用。用于中暑、頭暈、傷風鼻塞、蟲咬、蚊叮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紅色正金軟膏
紅色正金軟膏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薄荷腦150g、薄荷油100g、肉桂油30g、樟腦50g、樟油50g、桉油60g、丁香、羅勒油30g。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chǎn)企業(yè)

廣州白云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濟公制藥廠

北京諾華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4023463

國藥準字H20031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有驅風、興奮、局部止癢、止痛等作用。用于中暑、頭暈、傷風鼻塞、蟲咬、蚊叮等。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太陽穴或患處。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干燥患處,然后將本品薄薄撒于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癥狀于用藥后數(shù)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復發(fā),應規(guī)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后無效則要復查診斷結果。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jīng)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jīng)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有驅風、興奮、局部止癢、止痛等作用。用于中暑、頭暈、傷風鼻塞、蟲咬、蚊叮等。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藥理作用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供外用涂擦。2.涂布部位如有灼燒感或瘙癢明顯、局部紅腫等情況,應停止用藥,并將局部藥物清除,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3.對本品成份有過敏史者禁用。4.孕婦慎用。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6.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xiàn)不良反應癥狀,應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jīng)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jīng)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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