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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法齊明軟膠囊
氯法齊明軟膠囊

氯法齊明軟膠囊

處方藥 醫(yī)保乙類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氯法齊明軟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1093

生產(chǎn)企業(yè): 立業(yè)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作為治療瘤型麻風的選用藥,通常應與氨苯砜聯(lián)合使用。2.與利福平或乙硫異煙胺聯(lián)合用于治療耐砜類藥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紅斑結節(jié)性麻風反應和其他藥物引起的急性麻風反應。4.本品亦可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發(fā)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但臨床療效常不滿意。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氯法齊明軟膠囊
氯法齊明軟膠囊
水楊酸軟膏
水楊酸軟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氯法齊明。其化學名稱為:10-(對-氯苯基)-2,10-二氫-3-(對-氯苯氨基)-2-異丙亞氨基吩嗪。

本品每克含水楊酸0.05克,輔料為:凡士林。

生產(chǎn)企業(yè)

立業(yè)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運佳黃浦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1093

國藥準字H3102287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作為治療瘤型麻風的選用藥,通常應與氨苯砜聯(lián)合使用。2.與利福平或乙硫異煙胺聯(lián)合用于治療耐砜類藥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紅斑結節(jié)性麻風反應和其他藥物引起的急性麻風反應。4.本品亦可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發(fā)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但臨床療效常不滿意。

用于頭癬、足癬及局部角質(zhì)增生。

用法用量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風,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與其他一種或幾種抗...

局部外用,取適量本品涂于患處,一日2次。

副作用

1.皮膚粘膜著色為其主要不良反應。服藥2周后即可出現(xiàn)皮膚和粘膜紅染,呈粉紅色、棕色、甚至黑色。著色程度與劑量、療程成正比。停藥2月后色素逐漸減退,約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紅色,且可通過胎盤使胎兒著色,但未有致畸報道。應注意個別患者因皮膚著色反應而導致抑郁癥,曾有報道,2例患者繼皮膚色素減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殺。2.約70%~80%用本品治療的病人皮膚有魚鱗病樣改變,尤以四肢和冬季為主。停藥后2~3月可好轉(zhuǎn)。3.本品可致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胃腸道反應。4.個別患者可產(chǎn)生眩暈、嗜睡、肝炎、上消化道出血、皮膚瘙癢等。5.個別患者可產(chǎn)生皮膚色素減退。6.個別報道發(fā)生阿斯綜合征。7.偶有服藥期間發(fā)生脾梗死、腸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進行剖腹探查者。因此應高度注意服藥期間出現(xiàn)急腹癥癥狀者。

可有刺激感或接觸性皮炎。大面積使用吸收后可出現(xiàn)水楊酸全身中毒癥狀,如頭暈、神志模糊、精神錯亂、呼吸急促、持續(xù)耳鳴、劇烈或持續(xù)頭痛、刺痛。

禁忌

成分

1.作為治療瘤型麻風的選用藥,通常應與氨苯砜聯(lián)合使用。2.與利福平或乙硫異煙胺聯(lián)合用于治療耐砜類藥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紅斑結節(jié)性麻風反應和其他藥物引起的急性麻風反應。4.本品亦可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發(fā)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但臨床療效常不滿意。

用于頭癬、足癬及局部角質(zhì)增生。

藥理作用

水楊酸局部應用具有角質(zhì)溶解作用,是一種角質(zhì)軟化劑。但因制劑的濃度不同而作用各異。1%-3%濃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癢作用;5%-10%有角質(zhì)溶解作用,能將角質(zhì)層中連接鱗屑的細胞間粘合質(zhì)溶解,并由此亦可產(chǎn)生抗真菌作用。

注意事項

1.有胃腸疾患史或肝功能損害及對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2.應與食物或牛奶同時服用。3.為防止耐藥性產(chǎn)生,本品應與一種或多種其他抗麻風藥物合用。4.治療伴紅斑結節(jié)麻風反應的多種桿菌性麻風時,如有神經(jīng)損害或皮膚潰瘍兇兆,本品可與腎上腺皮質(zhì)激素合用。5.多種桿菌性(界線型、界線-瘤型和瘤型麻風)麻風療程應持續(xù)2年以上,甚至終生給藥。6.每日劑量超過100mg時應嚴密觀察,療程應盡可能短。7.對診斷的干擾: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轉(zhuǎn)移酶及膽紅素升高,血鉀降低。8.用藥期間,病人出現(xiàn)腹部絞痛、惡心、嘔吐、腹瀉時應減量、延長給藥間期或停藥。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 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3.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 4.本品可經(jīng)皮膚吸收,不宜長期使用,特別是年輕患者。 5.本品不宜大面積使用,以免吸收中毒。 6.不宜用于破潰的皮膚及有炎癥或感染的皮膚。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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