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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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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164

生產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韋林,其化學名為:1-β-D-呋喃核糖-1,2,4-三氮唑-3-羧酰胺。化學結構式: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學名稱為:(S)-9-氟-2,3-二氫-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鹽酸鹽的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生產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天龍藥業(yè)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164

國藥準字H2001073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適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統(tǒng)感染,包括單純性、復雜性尿路感染、細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支氣管感染急性發(fā)作及肺部感染。3.胃腸道感染,由志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桿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傷寒。5.骨和關節(jié)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癥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連用7天。3.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分4次服用,療程7~14天,或遵醫(yī)囑。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療程7~14日。2?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療程5~7日;復雜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療程為10~14日。3?細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療程為6周。成人常用量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體敏感性較差者,如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細菌感染的治療劑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副作用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頻繁監(jiān)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詳見說明書。

對本品及氟喹諾酮類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即告知醫(y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兒童用藥請見用法用量。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fā)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兒童注意事項: 18歲以下的患者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婦女禁用;2.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需減量應用。

成分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適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統(tǒng)感染,包括單純性、復雜性尿路感染、細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支氣管感染急性發(fā)作及肺部感染。3.胃腸道感染,由志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桿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傷寒。5.骨和關節(jié)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癥等全身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強,對多數腸桿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變形桿菌屬、沙門菌屬、志賀菌屬和流感嗜血桿菌、嗜肺軍團菌、淋病奈瑟菌等革蘭陰性菌有較強的抗菌活性。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和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也有抗菌作用,但對厭氧菌和腸球菌的作用較差。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其體外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兩倍。其作用機制是通過抑制細菌DNA旋轉酶的活性,阻止細菌DNA的合成和復制而導致細菌死亡。

注意事項

1.定期進行血常規(guī)(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 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 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 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由于目前大腸埃希菌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yǎng)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2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fā)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fā)生,宜多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4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于陽光,如發(fā)生光敏反應或其他過敏癥狀需停藥。5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后應用,并調整劑量。6原有中樞神經系統(tǒng)疾患者,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后應用。7偶有用藥后跟踺炎或跟踺斷裂的報告,如有上述癥狀發(fā)生,須立即停藥,直至癥狀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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