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yǎng)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164

生產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頭孢地尼分散片
頭孢地尼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韋林,其化學名為:1-β-D-呋喃核糖-1,2,4-三氮唑-3-羧酰胺?;瘜W結構式: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頭孢地尼

生產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天津市中央藥業(yè)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164

國藥準字H2006098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對頭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消化鏈球菌、丙酸桿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奇異變形桿菌、普魯威登斯菌屬、流感嗜血桿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體炎、急性支氣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竇炎;3.腎盂腎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宮內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門周圍膿腫、外傷或手術傷口的繼發(fā)感染;6.毛囊炎、癤、癤腫、癰、傳染性膿皰病、丹毒、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炎、甲溝炎、皮下膿腫、粉瘤感染、慢性膿皮癥;7.眼瞼炎、麥粒腫、瞼板腺炎。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連用7天。3.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分4次服用,療程7~14天,或遵醫(yī)囑。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成人服用的常規(guī)劑量為一次0.1g(效價),一日3次。 兒童服用的常規(guī)劑量為每日9-18mg(效價)/kg,分3次口服。 可依年齡、癥狀進行適量增減。

副作用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出現(xiàn)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頻繁監(jiān)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詳見說明書。

對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對青霉素或頭孢菌素有過敏史者慎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xiàn)),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即告知醫(y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兒童用藥請見用法用量。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fā)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兒童注意事項: 對體重過低的早產兒、新生兒的用藥安全性尚未確立。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有關妊娠期的用藥,其安全性尚未確立。對孕婦或懷疑有妊娠的婦女,用藥要權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哺乳期婦女用藥應權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時應特別注意以下方面,并根據(jù)對患者的臨床觀察調整劑量和給藥間隔: 1.由于身體機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現(xiàn)不良反應。 2.由于維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會有出血傾向。

成分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對頭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消化鏈球菌、丙酸桿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奇異變形桿菌、普魯威登斯菌屬、流感嗜血桿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體炎、急性支氣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竇炎;3.腎盂腎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宮內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門周圍膿腫、外傷或手術傷口的繼發(fā)感染;6.毛囊炎、癤、癤腫、癰、傳染性膿皰病、丹毒、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炎、甲溝炎、皮下膿腫、粉瘤感染、慢性膿皮癥;7.眼瞼炎、麥粒腫、瞼板腺炎。

藥理作用

1.抗菌作用 對革蘭陽性菌和革蘭陰性菌有廣范圍的抗菌譜,特別是對革蘭陽性菌中的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等,比以往的口服頭孢菌素有更強的抗菌活性,其作用方式是殺菌性的。對各種細菌產生的β-內酰胺酶穩(wěn)定,對β-內酰胺酶的產生菌也具有優(yōu)異的抗菌活性。 2.作用機制 作用機制為阻止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對青霉素結合蛋白(PBP)l(la.lbs)、2、3的親和力強,但對不同細菌的活性部位有所差異。

注意事項

1.定期進行血常規(guī)(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shù)、血小板計數(shù))、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 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 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 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根據(jù)慣例,應在確定微生物對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療程應限于治療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藥菌的產生。 2.建議避免與鐵制劑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應在服用本品3小時以后再使用鐵制劑。 3.因有出現(xiàn)休克等過敏反應的可能,應詳細詢問過敏史。 4.下列患者應慎重使用 4.1對青霉素類抗生素有過敏史者; 4.2本人或親屬中有易發(fā)生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癥狀體質者; 4.3嚴重的腎功能障礙者:由于頭孢地尼在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血清中存在時間較長,應根據(jù)腎功能障礙的嚴重程度酌減劑量以及延長給藥間隔時間。對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yī)生

更多

相關醫(yī)院

更多
藥企營銷&商務合作聯(lián)系:

17276704016